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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麓書院以保存大量的碑匾文物聞名于世,如唐刻“麓山寺碑”,是唐開元十八年(公元730年),由著名的書法家李邕撰文并書寫的;江夏黃仙鶴勒石刻篆,因為文、書、刻石都十分精美,所以向有“三絕”之稱。碑高4米,寬1.35米,碑文共1400余字,此碑以其書法著名于世,最為藝林所看重,傳拓碑文曾風靡一時,筆法剛勁有力,是最為著名的唐碑之一。除此之外,還有明刻宋真宗手書“岳麓書院”石碑坊、“程子四箴碑”、清代御匾“學達性天”、“道南正脈”、清刻朱熹“忠孝廉潔碑”、歐陽正煥“整齊嚴肅碑”、王文清“岳麓書院學規碑”等等。

岳麓書院園林建筑,具有深刻的湖湘文化內涵,它既不同于官府園林的隆重華麗的表現,也不同于私家園林喧鬧花俏的追求,而是反映出一種士文化的精神,具有典雅樸實的風格。

書院大門上有一副楹聯,曰:“惟楚有材,于斯為盛”。大意是說楚地的人才在此地會聚。上聯是清代嘉慶年間任岳麓書院院長的袁名曜所出,下聯是當時書院的一位學生張中階所對,兩句話分別出自《左傳》和《論語》。在抗日戰爭中,這副對聯被日機炸毀,現在懸掛的是1984年根據歷史照片復制而成的。

    岳麓書院位于長沙市湘江畔岳麓山下,是我國古代四大書院之一,其前身可追溯到唐末五代(公元958年)智睿等二僧辦學。北宋開寶九年(公元976年),潭州太守朱洞在僧人辦學的基礎上,正式創立岳麓書院。嗣后,歷經宋、元、明、清各代,至清末光緒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改為湖南高等學堂,爾后相繼改為湖南高等師范學校、湖南工業專門學校,1926年正式定名為湖南大學至今,歷經千年,弦歌不絕,故世稱“千年學府”。南宋理學家朱熹等曾在此講學,據說,鼎盛時期從學有千人之眾。
     書院占地25000平方米,建筑面積7030平方米。主軸線上依次為前門、赫曦臺、大門、二門、講堂、御書樓。主體建筑左為文廟,右為百泉軒及園林建筑,大門兩側為齋舍。
交通

從火車站乘立珊專線到岳麓公園站下,步行5分鐘即到。

門票

30元